食品资讯一周热闻(8.28—9.3)

一、国内热闻
 

1、通知·通告
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(市监食经发〔2022〕77号)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部署各地有关部门全面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,全力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,全心守护师生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通告 第591号

北京华盛药业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申请注销了兽药生产许可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和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注销上述61家企业的805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,自其兽药生产许可证注销之日起执行,具体日期可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()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进行查询。(农业农村部)
 
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(市监注发〔2022〕71号)

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和优化了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,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要作相应调整。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
 

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 (国市监质发〔2022〕76号)

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定于2022年9月联合开展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
 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(国市监检测发〔2022〕81号)

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,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,市场监管总局、公安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于2022年9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抽查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

2、食品安全·网曝台

2022年8月食品行业舆情盘点

2022年8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:麦趣尔因“丙二醇事件”被罚7315万元;两起行政处罚案例引热议;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问题;盒马因进口橙汁检出安赛蜜被罚48万元;网红燕麦奶OATLY召回中国市场部分产品,海关总署发布消费提醒;龙大美食回应“生猪肉中检出禁用药物”;南京茶颜悦色预约代购1杯200元“引关注;每日优鲜陷入”业务关闭、解散、被约谈等“舆论风波;711因”她不醉,没机会“广告被罚25万元;多个知名品牌的食品中被曝发现异物;”买7斤螃蟹少3斤“”啃鸭腿发现是木棍拼骨“上热搜;”食品边角料走俏“引热议。(食品伙伴网)

网店直播中广告违法 奶粉巨头被罚20万元
据上海市市监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,8月24日,雅培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(简称“当事人”)因涉嫌发布违法广告,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监局罚款20万元。(食品伙伴网)
 

使用过期食品原料,临沂这家糕点铺被依法查处

2021年11月8日,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临沂市兰山区宇杰糕点铺作出了“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并处罚款15000元”的行政处罚。(临沂市场监管微信号)
 

山东这18批次不合格食品购买要当心,苹果、香蕉、韭菜等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

8月29日,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29期(总第374期)通报,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25大类食品145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,其中餐饮食品、调味品、糕点、食用农产品4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,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、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、质量指标不达标、重金属污染、微生物污染、生物毒素等问题。(食品伙伴网)
 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上半年食品质量抽查结果 乳制品合格率居首位

8月29日,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,“2022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”上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22年上半年市场监督抽查结果,从抽检食品品种来看,消费量最大的是粮食加工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肉制品、蛋制品、乳制品等五大类食品。数据显示,乳制品合格率为99.93%,居所检食品首位。(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微信号)
 

珠海涉民生典型案例(一)“五粮液”、“贵州茅台酒”、“剑南春”假酒案

珠海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于2022年1月5日依法对珠海市某胜贸易有限公司(下称当事人)进行检查。发现当事人经营的“五粮液”、“贵州茅台酒”、“剑南春”等酒类食品12个品牌共计686瓶;因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进货凭证、并经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打假维权工作人员现场鉴别,认定当事人经营的“五粮液”酒全部为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及假冒厂名厂址的产品,珠海市市场监管局遂于当天对当事人进行立案侦查。(珠海市市监局微信号)
 

3、国内食品资讯热闻

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年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、风险提示和风险解析汇编

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掌握食品安全知识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合作,聚焦消费者关注的食品、节令饮食,针对消费者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盲点和消费误区,以及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等,邀请食品安全权威专家编写食品安全消费提示、风险提示和风险解析,提醒消费者在选购、存储、制作和食用食品时的注意事项,为消费者解疑释惑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
 

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重点内容简介

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原则是由《食品安全法》确立的,并由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进行了细化和强化。虽然近年来食品安全状况保持了稳中向好,但非法添加等问题仍然存在,仍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。2022年8月17日,国家市监局发布了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重点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。(食品伙伴网)
 

食品标签警示用语知多少

食品标签中的警示语是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途径之一。食品标签警示语应根据不同产品的要求标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规定:“使用不当,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,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”。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食品标签警示用语,食品伙伴网对食品标签警示语的要求进行了整理,供大家参考。(食品伙伴网)
 

2022年9月共有50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,新增标准占88%

据不完全统计,2022年9月,共有50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,其中,新增标准44项,代替标准6项,新增标准占标准总数的88%。这些标准中,国家标准5项,地方标准12项,行业标准5项,团体标准28项。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或原料标准、规范规程标准、检测方法标准等。地方标准涉及广西、四川、宁夏、重庆、贵州、陕西。(食品伙伴网)
 

食品标签标注膳食纤维的注意事项

原标题:【食品资讯一周热闻(8.28—9.3)
内容摘要:一、国内热闻 1、通知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(市监食经发〔2022〕77号) 近日,市场监管总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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